山城镇一村民阻碍执行职务 被行政拘留七天

www.fjnjnews.cn  2015-01-12 09:1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月12日讯(通讯员 于悦 见习记者 蒲怡丹)1月6日,县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对当事人严某珍处以行政拘留七天。

据了解,嫌疑人严某珍所涉违建猪圈面积936平方米,山城镇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做当事人思想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违建猪圈,但当事人拒不执行。

当天,山城镇组织相关部门对山边村多处违建猪圈进行拆除,在执法过程中,山城镇山边村村民严某珍持刀阻拦工作人员,致使工作人员无法正常执行公务。严某珍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严某珍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据了解,当天,山城镇共拆除山边村3处违建猪圈,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

  • 编辑人:漳州站 责任编辑:蒲怡丹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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