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新闻网10月22日讯(记者谢福林、陈琳)2018年以来,县公安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抓获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但是,仍有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驱使,顶风作案。 9月29日,林某章、王某金在未取得合法开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行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行动中队副中队长黄碧坤:“经侦查发现,林某章伙同王某军等人,从2018年3月份开始筹集30万4000元的资金在靖城大桥下游砂地购买一块5.04亩砂地,然后林某章等人为躲避检查都是利用凌晨时间段,在该砂地上雇佣工人利用铁敲等工具从河滩上面开始盗采出河砂,然后利用三轮车司机将这些河沙运载出去销售。”
经鉴定,林某章等人在未取得采砂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该地上盗采河砂50190.1立方米,破坏价值363007元,造成国家矿产资源被严重破坏和巨大损失。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行动中队副中队长黄碧坤:“接下来,我们南靖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强常态化巡查力度,确保偷挖盗采案件,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防止非法采矿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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