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情暖人心

www.fjnjnews.cn  2017-08-14 20:00  陈清鹏 陈思同 来源:南靖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南靖新闻网8月14日讯(本网记者陈清鹏 陈思同)县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为打不起“官司”的人提供法律援助,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山城镇雁塔村村民吴烈花,在上海荣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工作,2016年6月22日被该公司以超过法定用工年龄为由辞退,但吴烈花认为辞退理由牵强,因此她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于是吴烈花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王振华律师代理此案件。王振华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认为当事人与该公司构成劳动关系,当事人年龄为53周岁,又属于农民工,法定退休年龄是55周岁,也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存在超龄问题,并向法院提请申诉。最终经法院调解,吴烈花同意解除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并得到一万多元的经济补偿。

据了解,法律援助就是为打不起“官司”的人能够提供法律帮助,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截止2017年5月份,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9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4.6万元,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 编辑人:吴静娜 责任编辑:潘志宏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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