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骗钱为哪般?机关算尽难逃法律制裁

www.fjnjnews.cn  2016-08-08 11:34  黄达泽 陈明珠 来源:南靖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南靖新闻网8月8日讯(本网通讯员 黄达泽 陈明珠)想花钱却不努力挣钱,好吃懒做却一门心思在汽车租赁上动起了“歪脑筋”,最终免不了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8月3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将涉嫌合同诈骗的郑某移送南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年初,我县警方接到一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报警称:一男青年用姓名为“林国敏”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在其公司租了一辆东风日产金色小轿车,租赁期限为4天,但该男青年将车租走后却不知去向,请求公安局侦查破案。接警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立即着手进行侦查,发现漳浦籍男子郑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列为网上追逃对象,5月19日,犯罪嫌疑人郑某在厦门北火车站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据郑某供述:为了弄些钱花,他想到了骗车卖钱的歪主意,在微信上找人以“林国敏”为名,制作了假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并临时购买了手机卡,然后以到土楼游玩几天为借口,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小轿车。租到车后,郑某在途中就拆除了车上的GPS设备,然后将车以17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所得赃款已被郑某挥霍一空。郑某为骗车获取赃款可谓“煞费苦心”,采取了一系列掩人耳目的伎俩,不过最终还是难逃警方的追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奉劝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纪守法,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要以为自己的犯罪计划有多么周全,只要你的行为违背了相关的法律,最后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编辑人:南靖新闻网 责任编辑:潘志宏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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